~ 为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质量,定远县范岗乡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专项监督检查,以务实的举措助力全乡人居环境提质增效。
~ 强化责任落实,健全长效机制。督促乡整治办每月印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明确任务措施,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各行政村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动村内包组干部、党员志愿者、公益性岗位等人员,按照考核标准和反馈问题积极整改,以问责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纪律支持。
~ 强化职责定位,督办重点问题。乡纪委联合整治办,通过现场查看、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拍照记录,当即反馈给片区负责人,督促立行立改或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成果拍照反馈至整治办进行销号。
~ 强化执纪问责,确保整治成效。乡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跟踪监督问效,在整改时限到期后,开展“回头看”,对于整改未完成、效果不明显、履责不到位的乡村干部进行约谈。同时,对检查失分环节追根溯源,坚持监督执纪常态化,推动环境整治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周淑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