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炉桥中学为进一步公平、公正、合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定远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保证国家的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确定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 明确补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校工会负责人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复学返校的班主任在学生入学返校时详细询问登记,逐一排查,确保不漏一人,并交由校工会统一存档。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召开班会、专栏宣传、在线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并积极与当地政府、社区联系,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学校对所有登记在册困难学生的证明材料统一复印存档,并将统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举。(柏传文 程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