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单
一、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每人每学年资助800元,每学期400元,分学期发放。
二、义务教育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每生学期7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75元。
三、普通高中
1.免学费(原建档立卡户等四类学生)。在民办普高就读的,按照同类型公办学校的学费标准减免学费,高出标准部分由学校收取。
2.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学年2300元,学年申请、分学期发放。
四、中职学校
1.免学费。在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免收学费;
2.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一、二、三年级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2300元,学年申请、分学期发放。
五、大学生
1.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研究生20000元。
2.滋蕙计划。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升入高校,享受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省内高校每人500元,省外高校每人1000元。
具体政策及申报方式请咨询就读学校,县教体局咨询电话:学生资助中心:0550-4998830
文:校资助办
初审:蒋 坤
审核:王志国
审签:孙 凯
